“传化专用化学品研究院”正式批准为省级企业研究院
2012.09.30
根据省科技厅、省发改委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的浙科发条〔2012〕177号联合文件《关于下达2012年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计划的通知》,依托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的“浙江省传化专用化学品研究院”已经正式批准为省级企业研究院。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,是为了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落实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》确定的建设任务,强化我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,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工程的一个重要举措。本次省科技厅、省发改委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根据省级企业研究院建设条件和要求,经过“三审一决策”程序,择优遴选批准了一批规模较大、研发能力较强、能引领行业进步的企业组建了4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,“浙江省传化专用化学品研究院”是其中之一。